对广西二次土地调查红树林面积统计问题的思考

谢秉清
(广西第二测绘院 广西柳州 545006)

【摘 要】 本文从广西实际情况出发,反映了我区“红树林”湿地的现状,提出了广西第一次土地调查红树林面积统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在第二次土地大调查技术设计中加以解决的理由及做法。
【关键字】 红树林湿地 调查

  1 引言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和泛北部湾合作从共识走向实践,泛北部湾地区日渐成为令人瞩目的投资热土和快速发展的经济增长区域。“重视环境”、“保护北部湾的青山绿水”,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今年9月“中国红树林论坛”在广西北海市进行,许多专家认为,拥有红树林居全国第二的广西,加强红树林湿地保护,不仅对保障广西本土的生态安全,而且对整个环北部湾地区的生态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广西红树林湿地的现状
  根据《国际湿地公约》定义,红树林属湿地五大类中的一类。
  “十一五”期间,我区将加快实施《广西湿地保护工程规划》,这是指导今后我区20年湿地保护和回复的中长期规划,对湿地资源开展更为积极的抢救性保护,全区现有100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总面积70.6万公顷,其中近岸及海岸湿地面积为33.6万公顷。红树林面积8375公顷(其中天然林7592公顷,人工林793公顷),占全国红树林总面积22639公顷的38%,居全国第二位。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已列入国际重点湿地名录,钦州湾湿地、澄碧河水库湿地、山口红树林区湿地、北仑河口湿地列入中国重点湿地名录。目前广西已经建立3个国家级、5个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达5.5万公顷,将全区45%的红树林纳入自然保护区的范围,有效保护湿地资源。在“十一五”规划内,将恢复红树林2300公顷,人工营造红树林5000公顷,对于建设“绿色”北部湾,永葆这片碧海蓝天,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红树林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
  3 广西第一次土地调查红树林面积统计存在的问题
  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结束后,对调查结果而言,广西红树林湿地面积统计的准确性是受到质疑的。
  根据1984年8月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制定颁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把沿海红树林归入一级类“林地”,二级类没有明确。广西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1986年9月编写的《广西土地资源调查技术规定》,把红树林归入“海防林”,用四级类“3133”编号表示,在“广西县级土地类型分类系统”中归入“红树林滩涂”统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上同样也没有红树林湿地的单列统计。根据《广西土地资源调查技术规定》,有关“海防林”含义的表述是——在沿海地区为防风(护堤)而营造的防护林(包括红树林)等。显而易见,广西第一次土地调查对重要地类“红树林”面积的统计存在问题,即土地分类汇总表上根本没有准确数据反映“红树林”湿地的面积。
  现在公布的红树林湿地数据,是林业部门提供的数据,广西第一次土地调查红树林数据成果,无法达到“实现调查信息互联共享”,这是第一次土地调查对红树林面积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4 对红树林湿地调查的建议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下简称《规程》),将“红树林”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归入二级类“有林地”,用“031”编号表示。
  第二次土地调查《规程》,“有林地”的含义是指树林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和竹林地。显然,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的第二次全国土地大调查,《规程》上同样没有把“红树林”作为特殊地区重要地类给予应有的单列,这并不是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规程》存在问题,因为全国《规程》面向全国,不可能都把各省区的地类加以详分,我国土地调查分类起步也较晚,主要在1949年以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试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过渡分类,这些分类方法只适用于城镇和村庄大比例尺地籍调查。二次调查《规程》出现红树林湿地这一重要地类没有被单列,有多方面原因,但主要原因还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了土地综合分类方法的结果,并非分类错误,这与笔者提出红树林湿地属特殊地区的重要地类应在“有林地”中区分出来加以面积统计并无矛盾,这是从区情出发,符合广西实际工作的需要。
  鉴于“红树林”在广西的特殊地位,广西第二次土地大调查,数据建库应有其面积反映,实现“有林地”中区分出“红树林”,使红树林的面积能在广西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得到准确的数据反映,只要有关部门在技术设计、方案编写过程中加以明确,外业调查直至面积量算到数据建库在技术上是不难实现的。
  红树林地类主要分布在我去防城、钦州、北海和合浦一带,地域涉及“三市一县”,天然林面积居多,人工林面积只占天然林的10%,但准确调查反映红树林面积意义重大。建议有关部门编制二次调查方案时,明确规定“红树林”地类从“有林地”中区分统计。具体做法上,外业调查底图与手簿反映“红树林”的记录应一致,内业数据统计汇总利用建库软件MapGIS对“红树林”地类进行专题统计。
  5 结束语
  全区45%的红树林纳入了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已是事实,广西湿地保护条例已经完成立法调研前期工作,只等自治区人大讨论通过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应对红树林湿地单列统计,这是特殊地区重要地类,已经写进“十一五”规划,没有准确的数据反映保护又从何谈起?这是对北部湾经济区的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提供准确数据的需要,也是避免重复调查,节约成本,“实现调查信息互联共享”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测绘出版社出版,1984
[2] 广西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广西土地资源调查技术规定.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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