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提供保密测绘成果审批程序框图
受理部门:自治区测绘局国土测绘处
符合法定条件的,自治区测绘局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
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批准文件。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
邮编:530023
Tel:0771-5606397
Email:
webmaster@digitalgx.com
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2005-20
10
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制作